報名須知
學校假期
- 分校假期為香港法定公眾假期 (星期日除外)、梓峰教育指定教師發展日及分校額外假期。
- 學校假期沒有安排課堂亦沒有收取學費。
學生請假
恆常班學生
- 請假 (事假及病假) 限額:學期請假依報讀學期計算,超額申請,將不予受理。
一個學期(8堂):1次
兩個學期(16堂):2次
三個學期(24堂):4次
四個學期(32堂):6次
五個學期(40堂):8次
六個學期(48堂):10次
- 所有請假 (不論事假/病假) 必需最遲於預定課堂上課前兩小時前通知分校,如沒有預先請假,一概作缺席處理。
- 所有請假需於學費期內補回,不設順延,逾期課堂會自動作廢。
- 所有補堂不設順延/更改日期。
- 如學生因生病或學校活動有證明文件提供 (證明文件必須列明上課當天日期),此請假不計算於請假限額內。
- 恆常班 (小一面試班除外) 同一星期的課堂內容相同,請盡量安排於同一星期補堂,以免重覆內容。
- 如家長於繳交學費前,已知部分日子未能上堂,可協助家長順延課堂,但必須於開發收據前提出,收據開發後不可更改。
短期課程
- 不設請假補堂,如學生因身體不適或學校特別活動未能上堂,如能提供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必須列明上課當天日期),可安排補堂。
補堂
- 所有補堂一經確認,不設請假及更改時間;但如學生因身體不適或學校特別活動未能上課而能提供證明(證明文件必須列明上課當天日期),可酌情重新安排一次。
惡劣天氣和「極端情況」上課安排
- 懸掛一號、三號颱風信號 / 黃色、紅色暴雨警告信號 > 照常上課。
- 極端情況警告信號 / 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所有課堂取消 (如學生正在上課,家長需盡快到分校接回子女)。
- 如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信號於7:00或之前解除,所有課堂如常。
- 如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信號於7:01或之後解除,9:00-14:00(包括14:00開始上課的課堂)之課堂取消。其後課堂安排如下:
• 如信號於12:00或之前解除:14:01-19:00之課堂如常進行。
• 如信號於12:01至14:00解除:所有課堂將於信號解除後兩小時恢復。
• 如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信號於14:01或之後解除,當天所有課堂取消。
- 天氣不穩情況下,家長可按個人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讓子女返回本中心上課,所有請假將會視作常規請假處理,補堂安排需按個別課程之請假配額規定辦理。
- 所有因惡劣天氣而受影響的課堂,家長可使用每月一次的惡劣天氣請假配額申請請假補堂,但家長必須於課堂開始前及惡劣天氣信號生效前提出申請。(此安排適用於所有恆常及短期課程)
- 已安排的恆常課程補堂如因惡劣天氣被取消,家長可使用請假配額申請請假補堂,但家長必須於課堂開始前及惡劣天氣信號生效前提出申請。
- 每月一次的「惡劣天氣請假配額」不設累積,該月完結時該月配額會自動失效。
- 如該月多於一次因惡劣天氣影響課堂,恆常課程之家長可於課堂開始前及惡劣天氣信號生效前以恆常請假配額預先請假;短期課程不設恆常請假配額請假補堂。
- 所有因惡劣天氣取消課堂而衍生的補堂,恆常課程必須於學費期內完成補堂;短期課程須於課堂取消日起計30天內補回;所有課堂逾期失效。
- 短期課程只限在指定時間內進行,如被取消的短期課程沒有額外學位進行補堂,該短期課堂則會改以小司儀班取代,課堂必須於課堂取消日起計30天內補回。
- 所有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而提出的請假申請必須於課堂開始前及信號生效前提出(只限仍有請假配額之課堂家長)。
- 如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持續一天或以上,家長須於上課當天早上七時或以前提出請假才能安排補堂(只限仍有請假配額之課堂家長)。
- 所有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取消的課堂學費不予退還。
私隱政策
- 有關隱政策聲明概述本中心如何管理 閣下的個人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並適用於所有梓峰教育(以及其附屬公司及關聯公司)之學員及其家長,請詳細閱讀本聲明。按此了解。
其他細則
- 本中心保留更改收費、課程時間表或導師的權利,所有更改將不作另行通知。
- 所有學費不可轉科目或轉讓給第三者。
- 所有已繳交的學費必須連續上課,不可跳堂或順延。
- 如學費仍未完結,家長如因搬家等原因需要轉分校,如學位許可,可繳交$100轉校行政費轉校。
- 所有已繳付的費用不設退款或保留。
- 如有任何爭議,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本人謹此確認,已詳細閱讀並完全明白上述報名須知,並承諾嚴格遵循所列規則。